投资用户被骗转至虚拟币账户损失3.5万元
【标题】投资用户被骗转至虚拟币账户损失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教育培训服务产生纠纷,公司涉嫌通过虚假平台实施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某科技有限公司官网报名参加职业资格培训,对方以'证书代办'为由要求其将3.5万元培训费转入指定虚拟币账户。期间公司工作人员冒充贷款专员通过短信诱导张某某提供身份证、银行卡等个人信息,并虚构'公共服务办理需要安全账户'的骗局,导致张某某共计损失约3.5万元。张某某发现被骗后向公安机关报案,但公司已注销账户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培训项目实施诈骗,要求全额退款;公司辩称系张某某主动要求虚拟币转账且未签订正式合同,认为属于民事纠纷而非刑事犯罪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调解时,张某某提交了与公司客服的聊天记录、虚拟币转账凭证及培训宣传资料。公司仅提供内部会议纪要证明业务真实性,但无法说明虚拟币账户资金去向。仲裁员要求补充电子数据固定证明,公司以'数据丢失'为由拒绝配合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通过虚构教育培训项目和公共服务办理场景,诱导张某某将资金转入虚拟币通道,构成诈骗行为,但因张某某未签订书面合同,部分诉求不予支持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构成要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2条关于虚拟货币交易的认定标准
【分析启示】警惕以'证书代办''安全账户'为名的新型诈骗手段,建议通过正规渠道办理资质认证。发现资金转入虚拟币通道应立即冻结账户并报警,保留短信、转账记录等电子证据时需注意证据链完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