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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平台虚假购物诈骗案:转账需验证码遭拒

【标题】婚恋平台虚假购物诈骗案:转账需验证码遭拒

【基本信息】张某某诉某科技有限公司诈骗纠纷案,案由为婚恋交友场景中的虚假购物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某婚恋平台添加'李总'为好友,对方以成功人士身份虚构海外投资项目。声称可提供高收益低风险的购物返利机会,诱导张某某向其对公账户转账约3.5万元。期间要求提供手机验证码用于'资金解冻',后发现对方实为虚构身份,且无实际交易发生。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对方具有非法占有目的,要求全额返还诈骗款项;某科技有限公司辩称平台仅提供交友服务,交易行为属用户自主操作,不承担连带责任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平台用户数据确认张某某为婚恋平台用户,审查转账记录显示资金转入虚构的对公账户。通过电子数据固定技术还原聊天记录,发现嫌疑人多次要求提供验证码并承诺高额回报。公司未能举证证明已履行平台审核义务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在15日内返还张某某购物款项本金3.5万元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12条民事权益保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指导意见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应加强用户身份核验,警惕'高收益'话术诱导。发现要求提供验证码等异常情况应立即终止交易,保留电子数据作为维权证据。遭遇诈骗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固定相关证据

分类:网络购物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