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求职遭贷款专员诈骗3.5万元
【标题】学生求职遭贷款专员诈骗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系某高校学生,通过某科技有限公司发布的招聘信息,应聘所谓金融专员岗位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某电商平台看到某科技有限公司发布的'高薪招聘金融专员'广告,对方声称可协助办理贷款并承诺高额返利。张某某按指示向公司对公账户转账约3.5万元后,对方以'需额外支付手续费'为由要求转至私人账户,后失联。张某某发现被骗后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但因未签订正式合同且部分聊天记录丢失,证据链存在缺失
【争议焦点】公司主张该岗位为正常招聘,要求转账属于正常业务流程;张某某主张对方虚构贷款办理资质,存在明显诈骗行为。核心争议在于公司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及交易是否构成诈骗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质证,张某某提交银行流水及部分平台对话截图,公司仅能提供招聘广告截图。仲裁员要求补充证据期间,公司未予配合。庭审中双方对'办理贷款'的具体流程存在重大分歧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存在虚构资质行为,但因证据链不完整,对部分赔偿请求予以支持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结合《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分析启示】求职应通过正规渠道核实企业资质,避免向个人账户转账。发现异常应第一时间固定证据并报警,保留平台交易记录可作为重要佐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