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恋平台冒充银行人员骗学生转账3.5万元
【标题】婚恋平台冒充银行人员骗学生转账3.5万元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某高校在校学生,被申请人某科技有限公司为虚构的网络教育培训公司,案由涉及婚恋交友平台诈骗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婚恋交友平台认识自称银行客户经理的'李某',对方以推荐高收益理财项目为由,诱导其通过直播带货购买'金融培训课程'。在要求支付约3.5万元培训费时,骗子谎称需进行资金多级拆分操作,要求张某某提供银行卡验证码并分三次转账。张某某按指示操作后发现对方身份造假,遂向平台投诉并报警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对方冒充金融机构人员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款项;公司辩称系正常教育培训合同关系,称验证码提供系自愿行为且已支付服务费用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了张某某的银行流水记录,发现其账户在2024年6月出现三次非本人操作的转账记录。平台方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李某为员工,且直播带货视频中出现的公司LOGO与工商登记信息不符。张某某提交的聊天记录显示对方使用伪造的银行工号和内部文件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存在虚构金融机构身份、伪造培训项目等行为,采纳张某某提供的转账凭证、聊天记录和银行流水作为主要证据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48条、第157条;《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需加强用户身份核验,学生应警惕高收益诱导。遭遇要求转账时必须核实对方身份,保存验证码记录等关键证据。本案中资金多级拆分手法增加了追责难度,建议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留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