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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平台冒充老师诱导转账被追责

【标题】婚恋平台冒充老师诱导转账被追责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网络诈骗纠纷案。张某某通过婚恋交友平台遭遇冒充投资老师的诈骗分子,因微信转账操作导致约3.5万元损失,要求平台方承担赔偿责任。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某婚恋交友平台结识自称'金融投资顾问'的李某。李某以'考试包过'为幌子,虚构高收益低风险投资项目,诱导张某某通过微信转账投入约3.5万元。期间李某多次要求提供支付验证码,张某某未核实身份便按指示操作。直至发现被骗,李某已注销账号,平台亦未及时封停涉案账户,导致资金无法追回。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平台未履行审核义务,李某冒充企业主身份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赔偿损失;平台方称仅提供交友服务,李某行为属个人诈骗,且张某某未核实对方身份存在过错。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平台后台数据确认李某账号存在异常登录记录,审查张某某提交的微信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验证码截图。平台辩称已按规处理投诉,但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已履行风险提示义务。仲裁员实地走访平台运营主体,确认其未建立完善的实名认证机制。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平台存在管理漏洞,未及时封停高风险账号,判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30%赔偿责任,张某某因未核实对方身份需自行承担70%损失。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认定,《民法典》第1165条过错责任原则,《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15条平台防范义务规定。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应强化用户身份核验,发现异常账号要及时封停。用户需提高警惕,面对'投资老师'等角色应通过官方渠道核实身份,避免因轻信他人导致财产损失。

分类:教育培训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