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恋对象虚构征信修复骗投资款
【标题】婚恋对象虚构征信修复骗投资款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网络购物诈骗纠纷案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某招聘平台结识自称该公司员工的李某某。对方以能修复征信为由,诱导其在虚假网络购物平台购买低价商品,并要求通过信用卡支付及提供验证码完成交易。期间李某某冒充婚恋对象频繁联系,直至张某某发现被骗约3.5万元后报警,但因错过紧急止付窗口导致损失扩大。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某具有非法占有目的,要求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公司辩称该行为属个人诈骗与企业无关,且已配合警方调查但未追回款项。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质证,张某某提交了与李某某的聊天记录、信用卡交易凭证及购物平台截图。公司仅提供员工花名册但未举证员工行为与公司无关。仲裁员重点审查了平台运营资质及资金流向,认定公司存在监管漏洞。
【仲裁结果】仲裁委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30%赔偿责任,驳回其余诉求。
【法律依据】依据《民法典》第1168条及《刑法》第266条,用人单位对员工职务行为负有管理责任,诈骗所得资金流向涉及第三方平台时应承担相应民事责任。
【分析启示】警惕婚恋对象包装的征信修复骗局,投资前务必核实资质。企业应加强员工培训,对异常交易行为及时监控。遭遇诈骗需在48小时内报案并保留完整聊天记录作为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