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人员遭冒充客服诈骗3.5万元案
【标题】财务人员遭冒充客服诈骗3.5万元案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某科技有限公司财务人员,被申请人公司为跨境电商平台,案件涉及网络购物诈骗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公司任职期间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为海外客户垫付代购货款共计约3.5万元。后公司财务人员以'客户订单异常'为由,诱导其通过短信开启屏幕共享功能,谎称需配合核实交易流水。张某某按指示操作后,发现资金被转至境外账户,遂向公安机关报案并申请劳动仲裁。
【争议焦点】申请人主张公司存在虚构代购订单、伪造客户信息等欺诈行为;被申请人称张某某擅自使用公司权限进行操作,且资金流转属正常业务流程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重点审查短信截图、第三方支付流水及电子数据固定证据。申请人提交的聊天记录显示对方精准掌握其工作权限,被申请人未能提供有效反驳证据
【仲裁结果】裁决被申请人赔偿申请人损失3.5万元,责令其完善电子交易权限管理制度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148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撤销;《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构成要件
【分析启示】跨境电商从业者应严格核实客户资质,警惕异常资金跨境操作。发现权限滥用应立即冻结账户并报警,建议企业建立双人核验制度和操作留痕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