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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平台中奖骗局致3.5万元损失获赔

【标题】婚恋平台中奖骗局致3.5万元损失获赔

【基本信息】张某某诉某科技有限公司网络诈骗案,案由涉及婚恋交友平台虚假中奖信息及冒充公检法人员实施的电信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婚恋平台认识自称某市公安局民警的李某某。对方以'中奖需缴纳保证金'为由,通过直播带货场景诱导张某某在虚假平台操作。期间使用电信电话多次沟通,要求通过信用卡扫码支付约3.5万元,后以'案件处理费'等名义持续索要钱财,直至平台消失无法联系。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某虚构警官身份实施诈骗,要求追缴全部损失;某科技有限公司辩称平台系第三方运营,自身仅提供技术接口,未参与具体诈骗行为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平台后台数据确认虚假身份信息,审查聊天记录显示李某某使用伪造警徽头像及公安局专用话术。公司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其技术接口使用合规性,张某某提交的信用卡交易记录与平台操作日志形成完整证据链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平台运营主体责任,责令返还全部违法所得并赔偿维权费用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及《民事诉讼法》第64条举证责任分配原则,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网络诈骗案件的司法解释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用户需警惕'中奖'类诈骗陷阱,发现冒充公检法人员时应立即报警。平台方须完善实名认证机制,对异常交易行为建立预警系统。建议消费者通过正规渠道核实所谓'官方'身份,避免使用非正规支付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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