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某虚假中奖诈骗损失3.5万元获赔
【标题】张某某虚假中奖诈骗损失3.5万元获赔
【基本信息】张某某系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因涉嫌网络诈骗纠纷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某科技有限公司工作期间,通过公司内部网络购物平台看到'低价商品促销'信息。平台客服推荐虚假APP'幸运购',声称可参与中奖活动。张某某按指引下载APP并填写个人信息,后收到'中奖通知'需支付300元手续费,遂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转账。随后对方以'账户冻结'为由要求缴纳保证金,张某某多次转账共计约3.5万元后发现被骗,遂向公安机关报案并要求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存在虚构事实、精准信息诈骗行为,要求全额返还损失;公司辩称已履行告知义务,且诈骗行为系第三方APP独立实施,与公司无关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了短信截图、支付凭证及APP界面截图等证据。公司未能提供有效反驳证据,仲裁委认为其存在管理漏洞,需承担部分责任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赔偿张某某经济损失2.1万元,驳回其余诉求
【法律依据】根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及《民法典》第1165条侵权责任条款,结合公司对员工网络行为监管不力的实际情况
【分析启示】企业应加强员工网络安全教育,警惕虚假APP诱导;个人需提高防范意识,切勿轻信中奖信息,发现账户异常应立即冻结并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