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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平台贷款专员诈骗案:3.5万元部分追回

【标题】婚恋平台贷款专员诈骗案:3.5万元部分追回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婚恋平台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建立联系,双方因网络购物纠纷产生争议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婚恋平台结识自称贷款专员的李某。李某以可办理高额贷款为由,诱导张某某下载某虚假APP进行网络购物操作。张某某通过网贷提现后按指示转账约3.5万元,后发现被骗遂报警。李某以'平台资金监管'为由要求脱离婚恋平台交易,导致关键证据缺失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冒充贷款专员实施精准诈骗,要求全额退款;某科技有限公司辩称仅提供平台信息未参与交易,且张某某未签订任何协议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双方提交通话记录、APP使用记录等证据。张某某提供与李某的聊天记录及部分转账凭证,但无法调取平台完整交易数据。某科技有限公司对证据真实性提出质疑,主张平台信息调取需配合公安机关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某科技有限公司存在未履行平台监管义务的情形,但因证据链不完整,仅支持部分退款请求

【法律依据】根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及《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15条平台责任条款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用户需警惕伪装身份的贷款诈骗,保存聊天记录、通话记录等电子证据。平台应完善实名认证机制,发现异常交易应及时预警并配合调查,避免因信息缺失导致维权困难

分类:网络购物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