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职者扫码付款被虚假机构诈骗案
【标题】求职者扫码付款被虚假机构诈骗案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被申请人某科技有限公司。案由涉及教育培训诈骗,张某某通过招聘平台应聘后遭遇资金损失。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某招聘平台看到某科技有限公司发布的'职业培训师'招聘信息,通过婚恋类APP添加自称公司财务的李某某为好友。对方以缴纳培训保证金为由,要求张某某通过支付宝扫码向'公司账户'转账3.5万元。张某某按指示操作后发现账户实为个人账户,遂向平台申请投诉但未获处理,后向劳动仲裁委提起维权申请。
【争议焦点】申请人主张被申请人虚构培训项目实施诈骗,要求全额退款;被申请人称李某某为离职员工私刻公章,否认公司参与诈骗行为,主张交易属个人行为。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张某某提交了招聘平台聊天记录、支付宝转账凭证及婚恋APP对话截图。被申请人未能提供账户实控人身份证明及授权文件,仲裁委依据证据认定存在虚构培训场景的欺诈行为。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主要赔偿责任,返还张某某2.8万元培训费用,剩余部分由张某某自行承担举证不利后果。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结合《民法典》第1165条关于侵权责任的条款,以及《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第17条关于平台审核义务的规定。
【分析启示】求职者应通过正规渠道核实机构资质,警惕以培训为名要求脱离平台的转账行为。平台方需完善实名认证机制,对异常交易及时介入。遭遇诈骗应及时报警并保留电子证据,避免单方面扫码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