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被虚假婚恋平台诈骗3.5万元
【标题】老年人被虚假婚恋平台诈骗3.5万元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72岁退休人员;被申请人某科技有限公司,注册于某市的网络教育机构,涉嫌通过虚构培训项目实施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3月,张某某在某电商平台浏览时遇到自称'教育顾问'的李某,对方以婚恋对象身份建立信任后,推荐其加入某科技有限公司的'精英培养计划'。李某通过伪造网站截图和伪造客服对话,诱导张某某向所谓'安全账户'转账虚拟币,声称可获得高额回报。张某某分三次通过网络平台转出约3.5万元,后发现该机构并无实际教学资质且无法提现,遂向仲裁委申请维权。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被申请人虚构培训内容、伪造资质证书,通过婚恋关系骗取钱财;被申请人抗辩称系张某某主动点击链接参与投资,且已完成交易流程,不构成诈骗。
【仲裁过程】仲裁过程中,张某某提交了与李某的聊天记录、伪造的网站截图及虚拟币转账凭证。被申请人未能提供实际课程服务证据,且无法解释资金去向。仲裁员现场演示涉案链接,确认其指向的网站为伪造页面。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被申请人通过虚构教育培训项目、伪造网站信息、利用婚恋关系实施诈骗,裁决其退还全部款项并赔偿维权费用。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事诉讼法》第64条证据规则;《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12条
【分析启示】本案警示老年群体需警惕婚恋名义的网络诈骗,遇要求转账至安全账户或虚拟币的情况应立即停止。建议保留聊天记录、网站截图等电子证据,发现虚假机构应及时向平台举报并报警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