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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某虚假教育培训平台诈骗案

【标题】张某某虚假教育培训平台诈骗案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被申请人某科技有限公司,案由为网络诈骗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3月,张某某在某商圈招聘会现场被自称某教育机构负责人的人员诱导下载'智学宝'APP。该平台以提供职业培训为名,承诺贷款审批通过后可获高额回报。张某某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向指定账户转账约3.5万元用于培训费,后发现APP于4月被强制下架,且无法提现。平台客服要求提供手机验证码及银行卡信息,张某某发现该APP无资质且与正规教育机构无关,遂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争议焦点】申请人主张被申请人虚构教育培训资质,冒充招聘人员实施诈骗;被申请人称系用户自主操作贷款审批,平台已正常关闭且无法追溯资金流向。双方对平台性质、转账性质及责任归属存在重大争议。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了第三方支付平台流水记录,确认资金流转路径。通过技术鉴定确认'智学宝'APP为非法运营平台,且被申请人未能提供有效资质证明。庭审中被申请人承认曾向张某某提供虚假招聘信息,但辩称贷款审批属用户自主行为。

【仲裁结果】裁决被申请人返还张某某培训费用约3.5万元,同时认定其存在欺诈行为,需承担平台信息调取不力的连带责任。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及《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的法律后果,结合《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28条对虚假平台的规制。

【分析启示】本案警示求职者需警惕线下招聘会与线上平台的组合诈骗手段,建议保留转账凭证、聊天记录等证据。用人单位应严格审核合作平台资质,避免因第三方服务漏洞承担连带责任。

分类:教育培训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