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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业人员QQ冒充客服被骗3.5万元

【标题】待业人员QQ冒充客服被骗3.5万元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为待业人员,被申请人某科技有限公司从事网络购物平台运营,因网络购物诈骗引发争议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QQ添加某科技有限公司客服账号,对方以低价商品为诱饵诱导其购买。在支付定金后,又以'公共服务办理'为由要求缴纳尾款3.5万元。张某某通过微信转账完成支付,保存了聊天记录和转账凭证。后发现对方实为诈骗,多次联系未果,直至2024年8月才向公安机关报案

【争议焦点】申请人主张被冒充客服人员实施精准信息诈骗,要求全额退款;被申请人称交易系真实订单,认为申请人未及时报案导致证据链断裂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申请人提交微信转账记录、QQ聊天截图等电子数据证明交易过程。被申请人虽提供部分订单信息,但无法对应具体交易。仲裁委结合电子数据固定情况,认定存在虚构事实骗取财物的行为

【仲裁结果】裁决被申请人退还申请人支付的2.8万元商品款项,并赔偿部分维权费用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及《民法典》第112条关于欺诈民事责任条款,结合《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四条关于电子数据取证的规定

【分析启示】网络购物需核实平台资质,警惕'低价促销'陷阱。遭遇诈骗应第一时间保存转账凭证等电子数据,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避免因时效问题影响维权效果

分类:网络购物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