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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平台冒充公职人员诈骗3.5万元被追责

【标题】婚恋平台冒充公职人员诈骗3.5万元被追责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某婚恋交友平台用户,被某科技有限公司关联账号以冒充政府工作人员名义实施诈骗,涉及投资理财场景资金损失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某婚恋平台结识自称某部门负责人的李某。对方以能提供'内部投资渠道'为由,诱导其在直播带货场景中垫付约3.5万元购买虚拟商品。期间多次要求提供手机验证码并操作资金转账,后李某账号突然消失,平台账户被冻结无法提现,张某某发现被骗遂申请仲裁

【争议焦点】申请人主张平台未核实身份导致被骗,被申请人辩称已履行平台审核义务且诈骗行为与平台无关,双方对账户冻结是否构成责任分歧明显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平台注册资料、直播带货合同及银行流水,确认李某账号存在异常登录记录。申请人提交的聊天记录显示对方冒用公职身份特征,被申请人未能提供有效反证,对验证码泄露问题推卸责任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主要赔偿责任,退还张某某2.8万元损失,驳回其余诉求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及《民法典》第1195条网络服务提供者侵权责任条款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需强化身份核验机制,用户应警惕'内部渠道'等话术陷阱,遭遇验证码泄露应及时报警并保留证据,资金垫付行为需审慎核实对方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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