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职者被虚假培训退费骗局骗钱
【标题】求职者被虚假培训退费骗局骗钱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劳动纠纷案,涉及教育培训退费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某社交平台应聘某科技有限公司兼职岗位,后被自称人事主管的李某某以需缴纳培训费为由,诱导其通过第三方平台转账约3.5万元至指定对公账户。期间,对方通过多级资金拆分方式规避平台监管,并要求张某某提供身份证、银行卡信息用于'贷款资质审核'。直至6月,张某某发现所谓培训项目系虚构,遂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但公司否认与该交易有关。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员工李某某冒充贷款专员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3.5万元;公司辩称该交易属个人行为且未签订劳动合同,不应承担连带责任。
【仲裁过程】仲裁庭审查了张某某提供的社交平台聊天记录、支付凭证及电子证据,发现李某某使用公司工作账号进行诱导。公司虽提交员工考勤记录,但未能证明李某某权限范围。仲裁员要求双方补充证据,最终通过电子数据鉴定确认转账流程与公司系统存在关联。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主要赔偿责任,返还张某某2.8万元,其余款项因未签订合同及部分资金流向不明不予支持。
【法律依据】依据《劳动合同法》第28条及《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用人单位应对员工职务行为承担相应责任,但劳动者亦需证明存在劳动关系及因果关系
【分析启示】求职者应核实企业资质及培训真实性,警惕以退费名义要求转账;企业需完善内部账户管理,防范员工利用职务便利实施诈骗。电子证据需通过司法鉴定确认真实性,方可作为定案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