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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某遭线下诱导贷款被骗3.5万元追偿案

【标题】张某某遭线下诱导贷款被骗3.5万元追偿案

【基本信息】张某某系某科技有限公司培训客户,因学历提升服务纠纷引发争议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街头被推销人员以'快速提升学历'为名诱导,下载某科技有限公司虚假APP进行贷款操作。平台伪造资质承诺办理学历认证,通过银行卡转账约3.5万元后,以需支付'保证金'为由持续索要费用。张某某发现平台无实际办学资质且无法提现后,向公安机关报案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平台虚构资质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费用;公司辩称系合同纠纷,称已提供服务并保留部分转账记录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张某某提交银行流水及平台对话记录,公司仅提供内部审批单。经质证确认,平台APP与公司主体无关联,且存在诱导贷款行为。仲裁委要求公司补充证据但未获响应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退还张某某2.8万元并承担维权费用,认定其构成民事欺诈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的效力认定

【分析启示】警惕线下场景虚假宣传,保存转账凭证和聊天记录等电子证据。发现受骗后应立即报案,同时通过民事诉讼追偿。证据链不完整时可通过补充证据或申请司法鉴定完善证明体系

分类:教育培训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