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微信交友被骗3.5万跨境转账诈骗案
【标题】学生微信交友被骗3.5万跨境转账诈骗案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为某高校在校学生,被申请人某科技有限公司为网络平台运营方,本案系因网络交友诈骗引发的民事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微信添加自称某科技有限公司招聘经理的账号,对方以办理贷款审批为由要求其提供信用卡支付验证码。在多次聊天诱导下,张某某被要求通过该公司平台购买价值约3.5万元的商品,并将资金转入境外账户。期间对方伪造公司文件,声称需脱离平台交易以完成贷款审批流程,最终导致张某某银行卡内3.5万元被转走。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存在虚假购物诈骗行为,要求赔偿全部损失;公司辩称涉案账号系个人盗用公司名义,且转账行为属张某某主动操作,与公司无关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了完整聊天记录、平台购物订单截图及银行流水,公司未能提供有效反证。仲裁员结合电子数据固定情况,确认涉案账号与公司官方账号存在关联性,但无法证明公司直接参与诈骗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存在监管过失,需承担主要责任,但张某某未核实对方身份且主动提供验证码,故判决公司赔偿损失2.8万元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165条侵权责任;《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15条网络平台防范义务
【分析启示】网络交友需警惕身份冒用,涉及资金往来应坚持平台交易原则。建议完善电子证据保全,发现异常交易及时报警,避免因轻信他人导致财产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