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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某遭遇跨境培训诈骗案

【标题】张某某遭遇跨境培训诈骗案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为某省某市网购用户,被某科技有限公司以虚假教育培训为名实施诈骗,涉案金额约3.5万元。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微信添加某科技有限公司客服人员,对方谎称可提供海外留学培训服务,诱导其下载伪造的官方APP并缴纳培训费。在支付宝转账2.8万元后,张某某被要求支付额外保证金1.5万元,后发现该APP无法正常使用且公司失联,遂向公安机关报案。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资质构成诈骗,要求全额退款并赔偿损失;公司辩称系张某某自行操作导致损失,且已提供部分培训服务,应按比例扣除费用。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微信聊天记录、APP截图及支付宝转账凭证,公司仅提供空白合同模板。仲裁委结合资金跨境流转特征及精准信息诈骗手段,认定公司存在欺诈故意。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退还培训费用2.8万元,并赔偿合理维权费用3000元,驳回其他赔偿请求。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48条以欺诈手段订立的合同可撤销;《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25条禁止非法获取个人信息

【分析启示】警惕以教育名义进行的精准诈骗,建议留存完整转账记录及沟通证据。发现资金异常跨境流转应立即冻结账户并报警,避免下载来源不明的APP。维权时需区分诈骗金额与已履行服务价值,合理主张赔偿范围。

分类:教育培训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