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某虚假APP诈骗3.5万元案
【标题】张某某虚假APP诈骗3.5万元案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某科技有限公司招聘渠道应聘培训岗位,公司以考试包过为名收取培训费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某招聘平台看到某科技有限公司发布的培训岗位招聘信息,对方承诺可包过考试并要求安装名为'XX教育'的虚假APP。张某某按指示开启屏幕共享功能后,通过银行转账支付3.5万元培训费。付款后公司以'系统升级'为由要求继续转账,后APP被封停且无法联系工作人员,张某某发现该公司无实际培训资质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使用虚假身份和虚假APP实施精准诈骗,要求全额退款;公司辩称系正常培训业务,称张某某未按流程完成缴费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银行流水证实转账记录,核实APP备案信息发现与公司注册名不符。公司未能提供服务协议及培训材料,张某某提交的聊天记录显示对方多次强调'包过'并要求开启屏幕共享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退还全部培训费用并赔偿维权损失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关于欺诈赔偿的规定
【分析启示】求职者应核实企业资质和培训项目真实性,警惕要求安装非官方APP并开启屏幕共享等异常操作。发现被骗后应第一时间保存转账凭证、聊天记录等证据,通过劳动仲裁或刑事报案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