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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业人员冒充政府工作人员骗取虚拟币转账

【标题】待业人员冒充政府工作人员骗取虚拟币转账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案由为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某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的二手平台购物时,遭遇自称是某政府部门工作人员的骗子。对方以办理贷款审批为由,要求提供身份证号、银行账户等个人信息,并通过伪造的公共服务办理场景诱导其进行虚拟币转账。初期骗子以返还小额资金获取信任,后在获得约3.5万元转账后失联。张某某发现被骗后,将公司诉至仲裁机构。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未尽平台审核义务导致诈骗发生;公司辩称该行为系个人虚构身份实施,与企业无关。争议焦点在于平台是否应为用户遭遇的虚拟币诈骗承担连带责任,以及短信沟通中是否存在诱导性话术。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双方提交平台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身份核实材料。公司承认平台存在用户身份审核漏洞,但主张诈骗系待业人员单独行为。张某某出示的支付记录显示,骗子通过伪造的政府公文截图及虚假贷款审批流程诱导其操作,平台未及时封停涉案账号导致损失扩大。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未履行平台用户身份核查义务,对损失承担30%责任;张某某因未核实对方真实身份,自行转账行为存在过失,酌情减轻骗子责任。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民法典》第1198条网络服务提供者安全保障义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网络消费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3条

【分析启示】网络交易需警惕虚假身份,务必通过官方渠道核实政府业务。平台应完善用户身份核验机制,用户转账前要确认对方资质。涉及虚拟币交易时,应优先选择有监管资质的金融机构,避免资金损失。

分类:网络购物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