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某遭某科技公司婚恋诈骗3.5万元案
【标题】张某某遭某科技公司婚恋诈骗3.5万元案
【基本信息】张某某为某科技公司普通员工,案由涉及网络婚恋诈骗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4月,张某某通过直播平台认识某科技公司员工王某。王某以婚恋对象身份虚构投资理财项目,声称能通过跨境资金运作实现高收益低风险。在诱导下,张某某使用信用卡支付3.5万元购买虚拟商品,期间多次通过电话要求开启屏幕共享验证资金安全。后发现王某实际通过虚拟货币平台将资金转至境外,导致账户被冻结无法追回。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王某冒充婚恋对象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资金;公司辩称系员工个人行为且交易存在跨境因素,主张部分资金已流失无法追回。双方对交易性质及责任归属存在根本分歧。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了半年的聊天记录、信用卡交易凭证及平台账户冻结通知。公司虽否认王某身份,但未能提供资金流向证明。仲裁员结合直播带货行业特性及资金跨境流转证据,认定公司存在监管失职。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公司返还张某某2.8万元,其余损失因资金已跨境转移且无法追回不予支持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44条、第157条;《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17条
【分析启示】婚恋场景中需警惕高收益投资陷阱,建议保留完整聊天记录及转账凭证。企业应加强员工网络行为监管,对跨境资金流转建立预警机制。遭遇资金冻结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同步提供电子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