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某被虚假APP骗学历提升费3.5万元案
【标题】张某某被虚假APP骗学历提升费3.5万元案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个体经营者,被申请人某科技有限公司以教育培训名义实施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某公共服务平台被推荐至某科技有限公司的学历提升项目。工作人员谎称需通过虚拟币通道缴费,诱导其在虚假APP上操作。张某某通过网贷提现3.5万元转入指定账户,后发现该公司无实际办学资质且无法提供服务,多次要求退款未果
【争议焦点】申请人主张被虚构的学历提升项目诈骗,要求全额退款;被申请人称系双方自愿交易,且已提供部分课程资料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了张某某提供的转账凭证及资金流向记录,发现虚拟币账户无真实交易对手。被申请人未能出示办学资质证明及服务履行证据,对APP真实性亦无法说明
【仲裁结果】裁决被申请人退还全部培训费用并赔偿维权损失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48条欺诈行为效力规定
【分析启示】警惕以公共服务为名的虚假教育培训项目,核实机构资质时应通过官方渠道查询。涉及虚拟币交易需特别注意资金安全,保留转账凭证及聊天记录作为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