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公检法诈骗老年用户被诉
【标题】冒充公检法诈骗老年用户被诉
【基本信息】张某某因教育培训需求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发生纠纷,该公司以证书代办为名实施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4月,张某某在某电商平台注意到某科技有限公司发布的'快速办理职业资格证书'广告。对方以公检法人员身份致电,称需先垫付3.5万元费用后可返还佣金。张某某信以为真,通过短信截图记录对方承诺'先返10%小利'的对话,最终扫描二维码向对公账户转账3.5万元。三个月后未获返佣且被封停账号,张某某发现该公司实际为无资质培训机构,遂向劳动仲裁机构提起维权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欺诈导致损失3.5万元,公司辩称系正常商业合作。仲裁委重点审查'公检法人员'身份真实性、转账凭证与承诺的关联性,以及公司是否具备教育培训资质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质证,张某某提交了与客服的短信记录、转账凭证及公司被封停账号的平台通知。公司未能出示有效资质证明,且承认曾使用虚假身份信息。仲裁委实地调查发现该公司无教育培训类营业执照,确认存在虚构公检法身份的欺诈行为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构成欺诈,裁决返还全部款项并赔偿维权费用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及《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的法律后果
【分析启示】警惕自称公检法的陌生来电,核实企业资质需通过官方渠道。涉及大额转账应通过银行渠道完成,保留完整聊天记录和转账凭证。发现异常应立即向平台举报并报警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