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案例库张某某网购遭虚假APP诈骗3.5万元案

张某某网购遭虚假APP诈骗3.5万元案

【标题】张某某网购遭虚假APP诈骗3.5万元案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网络诈骗纠纷案,涉及虚假APP诈骗及退款理赔争议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某网购平台使用虚假APP与自称'教育顾问'的账号联系,对方以提供教育培训及考试包过服务为由,诱导其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多次转账共计约3.5万元。后张某某发现该APP为非法平台,且对方身份存在冒充嫌疑,要求退款遭拒。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对方虚构事实、冒充婚恋对象实施诈骗,要求全额退款;某科技有限公司辩称未参与交易,且平台信息无法调取,主张交易行为属个人自愿且未构成诈骗。

【仲裁过程】仲裁过程中,张某某提交了第三方支付记录及聊天截图作为证据,某科技有限公司申请调取平台信息但未获支持。仲裁委认定存在身份冒充及虚构考试包过服务事实,但证据链因缺乏直接关联性而存在瑕疵。

【仲裁结果】仲裁委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在合理范围内承担部分退款责任,但驳回其他赔偿请求。

【法律依据】根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及《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的法律后果,结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对虚假宣传的处罚条款

【分析启示】警惕网络平台身份冒充风险,保留支付记录及聊天证据,发现虚假APP应立即终止交易并报警。平台方需履行审核义务,避免因第三方支付环节疏漏承担连带责任。

分类:教育培训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