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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冒充招聘人员骗款3.5万劳动者成功追回

【标题】微信冒充招聘人员骗款3.5万劳动者成功追回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劳动纠纷案,张某某通过微信应聘后被要求缴纳培训费用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接到自称某科技公司招聘经理的陌生来电,对方以提供考试包过服务为由,通过微信发送二维码要求转账3.5万元。张某某按指示扫码支付后,对方以需缴纳'保证金'为名要求二次转账,期间多次要求提供手机验证码。后该公司以资金周转为由拒绝退还,且法定代表人失联。张某某发现该公司注册信息异常,遂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并申请仲裁

【争议焦点】劳动者主张公司通过虚构培训项目实施诈骗,要求全额退款;公司辩称已提供培训服务,且要求验证码系常规操作,否认存在欺诈行为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微信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第三方平台信息,确认公司注册地址为空壳,财务人员未出面核实业务。公司未能提供培训服务证据,且对验证码索取合理性无法解释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退还全部培训费用3.5万元,并赔偿维权合理支出2000元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劳动法》第50条工资支付保障条款;《民事诉讼法》第64条举证责任分配规则

【分析启示】警惕陌生来电以培训名义索要费用,转账前务必核实企业资质。保留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电子证据,发现异常应第一时间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避免私下支付大额款项

分类:教育培训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