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业人员被虚假培训骗局骗款3.5万元
【标题】待业人员被虚假培训骗局骗款3.5万元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某市待业人员;被申请人某科技有限公司,虚假教育培训机构;案由为网络诈骗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婚恋交友平台结识自称HR的李某某,对方以提供高端职业培训为由,诱骗其下载某培训APP并缴纳课程费用。李某某通过伪造公司资质和网站截图,谎称已与某科技有限公司签约,要求张某某将3.5万元培训费转入标注为'公司对公账户'的虚拟币钱包。后张某某发现该机构无实际办学资质且无法联系,遂要求退款遭拒。
【争议焦点】申请人主张被申请人虚构培训项目实施诈骗,要求全额退款;被申请人称已将款项转给合作方,且培训服务已实际开展,拒绝承担退款责任
【仲裁过程】仲裁委调取婚恋平台聊天记录、虚拟币转账凭证及伪造网站截图,确认李某某使用虚假身份实施欺诈。被申请人无法提供与合作方的协议及服务履行证据,申请人提交的培训课程页面显示公司实际注册地与声称地址不符
【仲裁结果】裁决被申请人退还全部培训费用3.5万元,并赔偿申请人维权合理支出2000元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48条欺诈行为效力;《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25条
【分析启示】求职者应核实培训机构资质及账户真实性,警惕婚恋平台衍生的招聘骗局。发现资金异常转移时,要及时保存转账记录、聊天截图等证据,通过平台投诉、报警及申请仲裁多途径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