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职代购诈骗案:扫码付款损失3.5万元
【标题】求职代购诈骗案:扫码付款损失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某招聘平台应聘某科技有限公司代购岗位,因网络购物诈骗纠纷申请劳动仲裁
【事实背景】2024年3月,张某某在某招聘平台看到某科技有限公司发布的代购工作,承诺可赚取差价利润。对方要求下载虚假APP并注册账号,以'贷款专员'名义指导其通过扫码支付方式向指定账户转账。张某某先后三次通过微信扫码支付共计约3.5万元,后发现该APP为伪造平台,账户被冻结无法提现,遂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维权。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代购项目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资金;公司辩称系张某某自主操作的商业行为,与公司无关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张某某提交了虚假APP界面截图、微信转账记录及招聘平台对话记录。公司仅提供内部培训材料,未能说明APP运营主体。仲裁员结合证据链认定存在欺诈行为,但对资金损失金额的认定存在争议。
【仲裁结果】仲裁委裁决公司承担主要赔偿责任,确认张某某损失金额为约3.5万元,但扣除其已实际获得的2000元返利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165条侵权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分析启示】求职时应核实公司资质,谨慎对待'高利润'诱导。网络交易需保留完整证据链,发现资金异常应立即冻结账户并报警。建议通过正规招聘平台应聘,避免私下扫码转账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