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恋平台客服诱导贷款诈骗案
【标题】婚恋平台客服诱导贷款诈骗案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被申请人某科技有限公司,案由为诈骗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婚恋交友平台结识自称教育培训机构客服的李某。对方以可办理培训退费为由,诱导其下载伪造的贷款审批APP,声称已通过平台审核可提现。张某某按指示操作后,将约3.5万元转入指定账户,后发现被骗,但因错过公安机关紧急止付窗口,损失无法挽回。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平台未核实客服身份导致被骗,要求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公司辩称仅提供交友服务,贷款流程属用户自主操作,不构成诈骗共犯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调解时,张某某提交了聊天记录截图、转账凭证及平台注册信息。公司质疑电子证据完整性,但仲裁委通过调取平台后台数据,确认李某账号存在异常登录记录,且平台未履行身份核验义务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因未尽平台审核义务,需赔偿张某某经济损失的70%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9条经营者安全保障义务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应强化实名认证与异常行为监控,用户需提高警惕核实客服身份,遭遇资金损失应及时报警并保存电子证据,避免错过止付时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