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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业者遭虚假平台诈骗3.5万被追缴

【标题】待业者遭虚假平台诈骗3.5万被追缴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某市待业人员,被某科技有限公司以教育培训名义诈骗,后通过婚恋交友平台接触冒充政府工作人员的人员,被诱导投资理财场景,要求充值入金进行微信转账

【事实背景】2024年3月,张某某在婚恋交友平台认识自称某政府部门人员的李某,对方谎称有培训项目可解决就业问题。李某推荐张某某加入某科技有限公司的线上投资平台,以'高收益低风险'为诱饵,承诺保本返利。张某某通过微信分5次转账约3.5万元入金,后发现平台无法登录且李某失联,遂向公安机关报案,但因未及时保存完整证据导致调查受阻

【争议焦点】申请人主张公司存在虚假宣传和冒充公职人员行为,要求全额追缴违法所得;被申请人辩称已履行告知义务,张某某未核实平台资质且部分款项用于日常运营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申请人提交微信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短信截图等证据,被申请人未能提供有效经营凭证。经调解,被申请人承认平台确系虚构,但主张部分资金已用于所谓'项目对接',申请人则强调未收到任何服务成果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返还张某某投资款2.8万元,对因报案不及时导致的7000元损失不予支持,同时认定该公司存在骗取财物的主观故意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刑事诉讼法》第254条追缴违法所得规定;《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15条对虚假投资平台的规制

【分析启示】本案警示待业人员需警惕'高收益低风险'陷阱,建议通过正规渠道核实机构资质。遇到类似情况应立即冻结资金账户,及时报警并保存完整证据链,避免因延误报案导致损失扩大

分类:教育培训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