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案例库待业人员被虚假平台诈骗3.5万元遭拒退

待业人员被虚假平台诈骗3.5万元遭拒退

【标题】待业人员被虚假平台诈骗3.5万元遭拒退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某招聘平台应聘某科技有限公司岗位,后遭遇网络诈骗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某招聘平台看到某科技有限公司发布的高薪职位信息,按平台指引添加了所谓'人事主管'微信。对方以需缴纳培训费为由,要求张某某向指定账户转账约3.5万元。张某某按指示通过手机银行完成转账后,发现对方实为虚假平台,且该款项被用于支付诈骗分子要求的'安全账户'费用。期间曾多次通过微信沟通退费事宜,但始终未获回应。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培训项目构成诈骗,要求全额退款;公司辩称系张某某主动要求缴纳费用且未签订合同,属个人行为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调解时,公司未能提供培训协议或服务凭证。经调查某科技有限公司在招聘平台注册信息虚假,且张某某提供的转账记录与通话记录显示其多次要求退费未果。仲裁员依据《反电信网络诈骗法》要求公司说明资金流向,公司拒绝配合调查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存在虚构培训项目、诱导转账等违法事实,但因张某某未及时报警导致部分证据灭失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分析启示】求职者应通过正规渠道核实企业资质,警惕以培训名义要求转账的行为。发现诈骗需第一时间报警并保存转账凭证、聊天记录等证据,避免因报案不及时影响维权。企业不得利用虚假招聘信息实施诈骗,否则将承担刑事责任

分类:教育培训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