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职者被假客服骗3.5万元
【标题】求职者被假客服骗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在某科技有限公司求职期间遭遇诈骗,涉案金额约3.5万元,案由涉及教育培训骗局与第三方支付风险。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招聘网站联系某科技有限公司求职。对方以'学历提升'为由,要求其支付培训费并提供手机验证码。诈骗分子伪装成公司客服,通过线下接触获取张某某信任,诱导其在第三方支付平台转账。期间多次要求屏幕共享操作,谎称可修复征信记录,最终导致张某某损失约3.5万元。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存在欺诈行为,要求全额返还被骗款项;公司辩称已明确告知需支付费用,且未直接参与诈骗,请求驳回诉求。
【仲裁过程】仲裁庭依据张某某提供的短信截图、转账记录及第三方支付平台流水,认定公司存在管理漏洞。公司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已履行告知义务,亦无法证明与诈骗行为无关联。
【仲裁结果】仲裁委裁决公司承担主要赔偿责任,扣除部分维权成本后返还张某某2.8万元,剩余款项由张某某自行追偿。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165条(侵权责任)、《劳动合同法》第81条(用工单位责任)
【分析启示】求职时警惕'征信修复''学历提升'等话术陷阱,避免随意提供验证码与屏幕共享权限。建议通过正规渠道核实企业信息,保留聊天记录等电子证据,发现被骗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