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领导索要培训退费遭识破
【标题】冒充领导索要培训退费遭识破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培训退费产生纠纷,张某某主张遭遇诈骗,公司否认相关关联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社交平台收到自称公司高管的私信,称需立即处理培训退费事宜。对方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要求扫码转账约3.5万元,期间多次要求张某某进行屏幕共享操作。张某某发现异常后立即报警,但资金已通过跨境支付渠道转出。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员工冒充领导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追回损失;公司辩称与该转账无直接关联,认为张某某轻信陌生人导致损失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张某某提交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平台风控截图;公司仅提供内部通讯录证明未涉诈骗。仲裁委重点审查了资金流转路径及身份冒充证据,认定公司未尽到合理审查义务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承担70%责任,赔偿2.45万元损失,剩余部分由张某某自行承担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财物;《民法典》第1165条民事责任条款,公司未尽合理审查义务需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分析启示】警惕社交平台陌生身份诈骗,保存聊天记录等电子证据;第三方支付平台应加强转账审核,发现异常交易需及时冻结;遭遇资金跨境流失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并保留完整证据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