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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业人员遭冒充政府工作人员骗培训退费

【标题】待业人员遭冒充政府工作人员骗培训退费

【基本信息】张某某(待业人员)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教育培训退费产生纠纷,张某某通过招聘平台联系该公司,对方以政府培训项目为由要求缴费办理退费手续

【事实背景】2024年3月,张某某通过某招聘平台添加某科技有限公司客服微信,对方声称可协助办理教育培训退费需缴纳3000元服务费。张某某通过支付宝转账后,对方要求其点击含木马程序的链接提交银行流水,随后通过第三方账户将约3.5万元培训费用分6次转入境外账户。涉案APP于2024年5月被平台下架,张某某发现被骗后立即报警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冒充政府工作人员实施诈骗,要求追缴全部违法所得;公司辩称系双方自愿交易,且已通过电话沟通确认服务内容,不构成诈骗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转账记录、通话录音、APP下架通知及资金流向明细,公司仅提供部分聊天记录。仲裁员结合银行流水异常转账时间及涉案APP违规信息,认定存在重大欺诈行为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返还张某某培训费用约3.5万元,并赔偿其因资金冻结产生的合理损失2000元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民事诉讼法》第64条关于证据的规定

【分析启示】求职过程中应警惕冒充公职人员的诈骗手段,留存转账凭证、聊天记录等电子证据。发现资金异常转移应及时报警并申请支付令,利用APP下架信息追查平台责任

分类:教育培训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