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恋平台冒充贷款专员诈骗3.5万元被判
【标题】婚恋平台冒充贷款专员诈骗3.5万元被判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因婚恋交友平台遭遇冒充贷款专员的诈骗行为,向劳动仲裁委申请维权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婚恋交友平台认识自称金融机构工作人员的李某。对方以能代办贷款证书为由,诱导其下载某第三方支付APP并开启屏幕共享功能。在确认其银行账户信息后,李某声称需支付3.5万元保证金,通过平台转账至境外账户。张某某发现被骗后,调取平台聊天记录和支付凭证,发现李某实际为某科技有限公司财务人员王某的虚拟身份,公司名下并无相关贷款业务资质
【争议焦点】申请人主张公司存在虚假宣传和协助诈骗行为,要求全额追回损失;公司辩称李某为个人行为,且已通过网站截图证明无相关业务许可,拒绝承担赔偿责任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质证,张某某提交了平台聊天记录、支付凭证和第三方支付平台流水,证明资金流转路径。公司虽质疑证据真实性,但无法提供相反证据。仲裁委要求公司说明财务人员王某的权限范围,公司承认王某曾以公司名义参与非法培训项目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承担70%责任,赔偿约2.45万元,张某某因未核实对方资质承担30%责任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及《民法典》第1165条侵权责任条款,结合《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17条关于虚假宣传的认定标准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需加强用户身份审核,企业应规范财务人员权限管理。个人交友时警惕所谓'贷款审批'骗局,发现异常应立即冻结账户并保存聊天记录等电子证据,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