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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交友被骗诱导转账遭索赔

【标题】婚恋交友被骗诱导转账遭索赔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劳动纠纷案,案由涉及网络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婚恋平台结识自称投资导师的李某。对方以低价商品为诱饵,诱导其通过微信进行转账操作,并要求开启屏幕共享功能。在李某引导下,张某某先后向多个账户转账约3.5万元,后通过监控视频发现李某实际为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该公司未及时封停涉案账号导致损失扩大。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未审核婚恋平台用户资质构成连带责任;公司辩称仅提供平台服务,李某行为属个人诈骗,且已配合警方封停账号。双方对平台审核义务范围及损失扩大责任存在重大分歧。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两次调解,要求双方提交微信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平台监控视频。公司提交账号管理协议证明已尽告知义务,张某某则提供李某与公司员工的对话录音证明平台存在管理漏洞。仲裁员实地调取平台后台数据,确认涉案账号存在异常登录记录。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未履行合理审核义务,需承担30%赔偿责任,驳回其余诉求。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结合《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第15条平台审核义务条款

【分析启示】网络婚恋场景中应警惕投资类诈骗,发现异常转账需立即终止并保留证据。平台方需完善用户身份核验机制,避免因管理疏漏承担连带责任。遭遇'安全账户'要求时,务必通过官方渠道核实对方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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