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恋平台冒充公职人员骗取充值款案
【标题】婚恋平台冒充公职人员骗取充值款案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网络诈骗纠纷案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婚恋交友平台结识自称某部门官员的李某。李某以能办理特殊业务为由,要求张某某缴纳3.5万元保证金。张某某通过微信转账支付后,对方以需进一步充值为借口诱导继续转账,共骗取约3.5万元。后张某某发现李某身份造假,平台方未提供有效资质证明,遂要求追缴损失。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冒充公职人员实施诈骗,平台方未尽审核义务需担责;平台方称仅提供交友渠道,交易由用户自主完成,不涉及资金监管。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双方提供证据,张某某提交微信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平台注册信息;平台方仅提供营业执照,无法证明李某身份真实性。经核查,李某账号存在异常登录记录,平台未履行身份验证程序。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返还张某某全部款项并承担维权费用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195条网络服务提供者侵权责任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需强化用户身份核验义务,遭遇类似骗局应第一时间报警并保存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证据,避免因证据链不完整影响维权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