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恋平台冒充老师诱导转账案
【标题】婚恋平台冒充老师诱导转账案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婚恋交友平台诈骗产生纠纷,案由涉及教育培训虚假承诺及资金非法转移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婚恋交友平台结识自称投资顾问的李某。对方以'考试包过'为由要求支付3.5万元培训费,诱导其通过网贷提现后转账至所谓'安全账户'。张某某按指示操作后发现无法提现,平台客服要求脱离平台交易处理,遂引发争议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平台存在审核漏洞导致被诈骗,平台则称已履行告知义务且李某为独立用户。双方对是否存在虚构事实、资金流向合法性及平台责任认定产生分歧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双方提交转账凭证及聊天记录,平台承认未有效核实李某身份资质。经电子数据固定及资金跨境流转核查,确认存在诱导转账行为。张某某出示网贷提现记录及平台客服要求脱离交易的对话截图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主要责任,退还张某某2.8万元并赔偿维权费用,剩余部分由张某某自行承担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1165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25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买卖、出租、出借互联网账户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需强化用户资质审核,网民应警惕'安全账户'等诈骗话术。遭遇资金受阻时应及时保存转账凭证,通过正规渠道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