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冒充婚恋对象骗取购物款被追责
【标题】女子冒充婚恋对象骗取购物款被追责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某招聘平台应聘某科技有限公司代购岗位,因该公司虚构征信修复业务引发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4月,张某某在某招聘平台看到某科技有限公司发布的代购岗位信息,对方以高额提成为诱饵要求其缴纳保证金。张某某按指示通过支付宝向指定账户转账约3.5万元后,被要求在虚假购物APP上进行多级拆分操作。期间对方冒充婚恋对象建立信任,声称可协助修复征信。张某某多次要求退款均被以账户冻结为由推脱,后发现该APP系伪造平台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遭遇诈骗要求全额返还资金,某科技有限公司辩称系正常商业合作。争议焦点在于是否存在虚构征信修复的诈骗行为,以及资金拆分操作的法律性质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质证,张某某提交了与招聘方的聊天记录、支付宝转账凭证及APP截图等证据。公司未能出示任何合作协议,且无法解释资金去向。仲裁员依据电子数据取证规则确认了交易过程的异常性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返还张某某购物保证金约2.8万元,剩余部分因无法证明具体用途未予支持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民事诉讼法》第64条举证责任规则;《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欺诈赔偿条款
【分析启示】警惕网络招聘中以征信修复为名的诈骗陷阱,核实平台资质应通过官方渠道。建议保留完整聊天记录和转账凭证,遭遇账户冻结应及时向网信办举报并报警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