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恋平台冒充领导诱导转账被骗案
【标题】婚恋平台冒充领导诱导转账被骗案
【基本信息】张某某系个体经营者,因婚恋交友平台遭遇虚假培训机构诈骗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婚恋交友平台认识自称教育行业人士的李某。对方以'教育培训项目'为由,诱导其下载某科技有限公司开发的涉案APP进行投资。APP内出现'中奖领奖'虚假活动,要求提供微信验证码开通提现功能。张某某按指示操作后发现平台异常,立即向警方报案并留存微信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短信截图等证据。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冒充领导身份骗取验证码,导致3.5万元投资款无法提现构成诈骗;某科技有限公司辩称APP为正常教育平台,资金损失系用户自主操作造成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质证,确认涉案APP在案发时已因违规被下架。某科技有限公司未能提供平台资质证明及风控措施证据,张某某提交的微信转账记录与短信截图形成完整证据链,证实对方通过虚构培训项目实施诈骗行为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某科技有限公司未履行平台审核义务,李某虚构身份实施诈骗,裁决退还张某某投资款并赔偿维权损失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48条欺诈行为效力及第1165条侵权责任
【分析启示】婚恋交友平台需对第三方机构资质严格审查,用户应警惕'中奖'等话术诱导,发现异常立即冻结账户并报警。平台若存在虚假宣传或未尽审核义务,需承担连带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