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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扫码付款遭诈骗3.5万元

【标题】老年人扫码付款遭诈骗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招聘平台应聘某科技有限公司直播助理,因未签订劳动合同引发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某招聘平台看到某科技有限公司发布的直播助理招聘信息,通过视频面试后被要求缴纳3.5万元培训费。对方以'金融机构合作项目'为由,冒充银行工作人员指导其通过微信扫码支付,并承诺线下办理业务可获得高额返利。张某某按指示将现金交给线下人员后,发现对方实为诈骗团伙,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存在欺诈行为要求全额退款;公司辩称已明确说明需自费办理业务,且未直接参与资金往来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张某某提交了招聘平台对话记录、微信支付凭证及银行流水,公司仅提供内部管理制度文件。经质证,仲裁委认定公司存在虚假宣传及未核实付款资质的过错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退还张某某2万元培训费,剩余部分由其自行承担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及《民法典》第1165条侵权责任条款

【分析启示】警惕线上招聘陷阱,核实企业资质及业务真实性。遭遇诈骗应立即保留证据并报警处理,用人单位需完善合同审核机制防范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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