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科技公司虚构培训骗学员费用被追缴
【标题】某科技公司虚构培训骗学员费用被追缴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某电商平台用户,被某科技有限公司以教育培训名义诱导缴纳费用,后发现该公司无实际教学资质且涉嫌资金违规操作,遂提起仲裁要求追缴违法所得。
【事实背景】2024年3月,张某某在某电商平台浏览课程时,被某科技有限公司宣传的'金融精英培养计划'吸引。该公司客服冒充银行工作人员,声称该课程可提升理财技能并保证收益,通过银行卡转账收取约3.5万元培训费。后张某某发现该公司未开展实际培训,且资金经多级拆分流向不明账户,遂向公安机关报案并申请仲裁。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培训资质、冒充金融机构实施诈骗,要求全额退还费用并追缴违法所得;公司辩称系正常商业合作,费用用于课程研发及平台推广,否认存在欺诈行为。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了电商平台订单截图、银行转账凭证及监控视频证据,显示客服使用伪造银行工号进行推销。公司虽提供部分合作协议,但无法说明资金流向合理性。经调查,该公司确无教育培训资质且存在资金多级拆分行为。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该公司通过虚构资质、伪造身份实施诈骗,裁决退还全部培训费用约3.5万元,并依据《刑法》第266条及《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支持追缴违法所得请求。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诈骗罪】、《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2条
【分析启示】本案警示公众需核实培训机构资质及资金流向,发现冒充金融机构等可疑行为应立即保留证据并报警。维权时应注意收集转账记录、宣传材料等关键证据,及时通过司法途径追缴违法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