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某遭某科技公司精准QQ诈骗要求退费遭拒
【标题】张某某遭某科技公司精准QQ诈骗要求退费遭拒
【基本信息】张某某(个体经营者)与某科技有限公司(教育培训类企业)因网络诈骗纠纷诉至仲裁委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QQ群结识自称投资导师的李某,对方以提供境外投资培训为由骗取其信任。在某市某写字楼线下见面后,李某谎称平台无法办理退费,要求通过现金交易完成3.5万元课程费支付。张某某按指示将钱款交给自称公司财务的王某,后发现对方实为诈骗团伙,遂向公安机关报案并申请仲裁。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对方虚构培训项目实施诈骗,要求全额退款;公司辩称系双方自愿交易,且已提供所谓培训服务,否认存在诈骗行为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质证,张某某提交QQ聊天记录、现金交付凭证及通话录音,证明对方通过伪造资质诱导转账。公司仅提供内部培训资料,无法说明资金流向。经核实质证材料,仲裁委确认张某某提交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于15日内退还全部培训费用3.5万元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及《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的法律后果
【分析启示】警惕线上诱骗线下交付的新型诈骗模式,建议保留转账记录、聊天截图等电子证据,发现资金跨境流转应立即冻结账户并报警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