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恋平台冒充投资老师诈骗老人近4万元
【标题】婚恋平台冒充投资老师诈骗老人近4万元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62岁退休教师,被某科技有限公司旗下的婚恋交友平台卷入精准信息诈骗案
【事实背景】2024年3月,张某某通过某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的婚恋交友平台结识自称金融顾问的'李老师'。对方以投资理财为名,通过电信电话场景诱导其在涉案APP办理贷款,声称可获取高额收益。张某某按指示提现后转账约3.5万元至指定账户,后发现该APP已因涉嫌诈骗被下架,遂向仲裁委申请维权。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平台未尽审核义务导致诈骗发生;公司辩称仅提供交友服务,投资行为属用户自主决定。双方对平台是否构成连带责任存在重大分歧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平台聊天记录及贷款流水,发现'李老师'账号存在频繁更换IP地址行为。公司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已履行平台审核义务,张某某提交的通话录音显示平台客服曾主动推荐类似投资项目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对用户损失承担30%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195条网络服务提供者侵权责任;《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31条
【分析启示】婚恋交友平台需强化用户身份核验,对异常投资行为应建立预警机制。老年用户应警惕'投资老师'话术,遇资金往来务必通过正规渠道核实。平台下架后仍需承担相应管理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