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带货诈骗团伙骗取用户3.5万元
【标题】直播带货诈骗团伙骗取用户3.5万元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某市网购用户,被某科技有限公司通过直播带货方式实施诈骗,涉案金额约3.5万元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某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的直播平台购买医疗养老类保健品,客服声称需缴纳'保证金'方可办理贷款。后通过短信要求提供银行验证码,张某某按指示操作后发现账户资金被转走。其提供的APP截图显示对方伪造了贷款审批页面,且直播中存在夸大疗效的虚假宣传。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贷款审批流程,通过伪造金融机构页面诱导转账;公司辩称系用户主动提供验证码,且直播商品属正常促销活动
【仲裁过程】仲裁庭通过调取平台聊天记录、银行流水及APP截图,确认公司客服使用'金融机构'名义要求验证码。公司虽提交所谓'贷款协议',但无法解释为何要求用户提供验证码,且直播录像显示其员工曾暗示'缴纳费用可快速审批'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赔偿张某某损失3.5万元并承担维权费用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民法典》第112条关于民事权益保护条款
【分析启示】网络购物需警惕'保证金''手续费'等名目,遇到要求验证码等敏感操作应立即终止。建议留存直播录像、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电子证据,发现诈骗及时向平台和公安机关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