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点击链接支付3.5万元遭诈骗
【标题】员工点击链接支付3.5万元遭诈骗
【基本信息】张某某系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因学历提升骗局损失约3.5万元,引发劳动争议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某招聘平台应聘某科技有限公司行政岗位。面试时,公司业务员以'征信修复'为由,要求其通过信用卡支付3.5万元培训费并点击指定链接下载'学习资料'。张某某按指示操作后发现账户被冻结,遂向警方报案但未获立案,后向劳动仲裁委申请维权。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学历提升项目构成诈骗,要求全额退款;公司辩称该培训项目系第三方合作,且张某某未核实资质即主动付款,属个人行为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张某某提交了招聘平台对话记录、短信截图、信用卡支付凭证等证据。公司仅提供培训协议文本,但无法说明第三方资质。仲裁委认定公司存在诱导性宣传及未尽告知义务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承担主要赔偿责任,退还张某某2.8万元培训费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48条欺诈行为效力、《劳动合同法》第8条用人单位告知义务
【分析启示】用人单位不得以虚假培训名义收取费用,员工应核实资质后再付款。遭遇账户异常应及时报警并保留证据,维权时效从发现被骗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