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科技公司冒充客服诱导转账诈骗案
【标题】某科技公司冒充客服诱导转账诈骗案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某招聘平台用户,被某科技有限公司以教育培训名义诱导参与考试包过服务,后遭诈骗损失约3.5万元。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某招聘平台应聘某科技有限公司的学历提升项目,对方以'内部资源'为由承诺考试包过。工作人员要求其添加微信联系'客服',随后以需缴纳安全保证金为由,诱导张某某通过支付宝向某账户转账3.5万元。转账后,所谓'客服'以'系统升级'为由要求点击陌生链接办理退款,期间多次以'资金冻结'为由催促转账。后该客服账号被封停,张某某发现被骗遂申请仲裁。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系被冒充客服人员实施诈骗,要求全额退款;公司辩称该交易为双方自愿,且已提供所谓'服务材料',否认存在诈骗行为。
【仲裁过程】仲裁庭重点审查了支付宝转账记录、APP内截图证据及第三方平台账号封停证明。公司虽提交了部分培训材料,但无法说明与转账行为的关联性,亦未提供真实客服人员信息。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存在冒用客服身份、虚构安全账户及诱导脱离平台交易的违法情形,判决返还张某某2.8万元并承担维权费用。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及《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的效力认定,结合《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15条关于平台责任的条款。
【分析启示】警惕以'安全账户'为由要求转账的诈骗话术,核实客服身份应通过官方渠道。遭遇类似情况应及时保留证据并向平台及公安机关举报,避免自行点击陌生链接导致资金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