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恋平台冒充投资老师骗取充值被仲裁
【标题】婚恋平台冒充投资老师骗取充值被仲裁
【基本信息】张某某诉某科技有限公司网络诈骗案,案由涉及婚恋平台虚假投资骗局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某婚恋平台结识自称金融顾问的李某。对方以'虚假代购'为由,伪造贷款审批通过截图,谎称可操作信用卡提额。通过QQ诱导张某某向某科技有限公司账户转账约3.5万元用于'充值入金',后平台账号被注销且无法提现,张某某发现受骗后报警但未及时保留关键证据。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构成诈骗并应全额退款;公司辩称平台非其运营,交易系用户自主行为,且已配合冻结账户。核心争议在于平台是否对李某的虚假身份及诈骗行为承担连带责任。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质证,张某某提交QQ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平台网站截图,公司提供平台合作协议及账户冻结通知书。因缺乏直接证据证明公司存在欺诈故意,仲裁委要求补充证据,最终依据现有材料作出裁决。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返还张某某部分款项共计1.8万元,驳回其余诉求
【法律依据】依据《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效力的规定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结合《网络交易管理办法》关于平台责任的条款
【分析启示】网络交易应核实平台资质及对方身份,避免轻信'投资老师'等头衔。遭遇诈骗需第一时间保留证据并报警,切勿通过非官方渠道转账。对于涉及信用卡支付的交易,应特别注意资金安全及证据保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