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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婚恋平台遭虚假培训诈骗

【标题】学生婚恋平台遭虚假培训诈骗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某高校学生,被某科技有限公司以教育培训为名实施诈骗,涉案金额约3.5万元,案由为合同诈骗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婚恋交友平台结识自称贷款专员的李某,被诱导参与某科技有限公司的教育培训项目。该公司虚构'先垫付后返佣'的理财模式,要求通过支付宝转账3.5万元培训费,后以'资金冻结'为由拒绝提现,并通过监控视频显示其工作人员在转账后迅速转移账户资金。张某某发现平台账号被封停后向公安机关报案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培训项目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款项;公司辩称系合法投资理财,要求驳回诉求。双方争议焦点在于转账行为是否构成诈骗及资金去向的合法性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转账记录、平台聊天截图及监控视频作为证据。公司未能提供有效合同文本及资金流向证明,仲裁员依据证据链认定存在重大欺诈行为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返还张某某2.8万元,剩余部分因证据不足未予支持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民事行为的撤销制度

【分析启示】警惕婚恋平台诱导式诈骗,核实机构资质需通过正规渠道。遭遇资金冻结应第一时间保存转账凭证及聊天记录,通过监控视频等客观证据维护权益

分类:教育培训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