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案例库张某某被婚恋平台客服诈骗3.5万元案

张某某被婚恋平台客服诈骗3.5万元案

【标题】张某某被婚恋平台客服诈骗3.5万元案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婚恋平台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客服人员建立联系,因教育培训退费纠纷引发争议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婚恋交友平台结识自称某科技有限公司客服的李某。对方以征信修复为由要求其通过微信转账缴纳3.5万元培训费,承诺3日内返还。张某某按指示分三次转账后,发现对方实为冒充客服的诈骗团伙,资金被迅速转移至境外账户,遂向公安机关报案。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对方虚构公司身份实施诈骗,要求全额退款;某科技有限公司辩称系民事合同纠纷,认为张某某未核实资质即转账存在过错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了张某某与李某的QQ聊天记录、微信转账凭证及婚恋平台用户信息。某科技有限公司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李某系其员工,也未出示合同协议文本。仲裁员结合资金流向和平台用户特征,认定存在明显诈骗嫌疑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于10日内退还张某某3.5万元款项,并承担相关维权费用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的效力认定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用户需警惕以征信修复为名的诈骗手段,保存聊天记录等电子证据及时报警。用人单位应规范合同签订流程,避免因冒充员工行为承担连带责任

分类:教育培训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